研习书法艺术,无不以笔力惊艳为追求之境界。因为书法是一种视觉感应的艺术,以点线的组合运动与结字谋篇的整体气象表现作者的精神情感,从而引起观赏者的共鸣与心理震动。故此,尽管其风格、流派、形态各不相同,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只有作品的笔力过人,才能称得上是上乘之作。有人以为用力把笔,大力写字,书法就有力度,非也!其实书法艺术的力量感包括多方面,一是作者驱使毛笔的人体之力,二是作者运笔技巧的控制能力,三是作品整体流露的视觉冲击力。三者缺一不可,所以写字不能不用力,又不能用死力。重要的是个人的气质,特别是挥运技巧中的功力,表现在提与按、行与留、徐与疾、干与湿、藏与露、虚与实、黑与白等等多方矛盾的和谐协调,气脉连贯,无一懈笔,同自然之妙,非力运之能成。书法艺术十分重视笔法,心不厌精手不忘熟,挥洒自如一任自然。这种功力是长年磨砺而成,训练有素的书写技巧把自然的力、表现的力转化为艺术的感染力,从而产生富有力量感的视觉冲击力。 但如果功力浅薄,心境浮躁,急于求成,尽管摆弄姿态,鼓弩为力,任笔为体,聚墨成形,也只能是百病俱出,败笔连篇,满纸霸气、恶气、俗气。为何?不合规矩也。 摘自《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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