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家庭教育错不了
发布时间:2015-11-16 09:10:27
  第八届新东方家庭教育高峰论坛刚刚落下帷幕,主题是“心成长,新父母”。来自国内和海外的专家、学者以及教育一线的老师、家长,从自身的研究背景和实践经验出发,对此有不同的诠释。在我看来,这一主题与我多年来主张的“家庭教育的两个基本点”、与教育部刚刚颁布的《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不谋而合。 
  我以社会学视角研究家庭教育二十多年,一个基本主张是家庭教育有“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教孩子做人”是家庭教育的中心任务,家长所有的努力都是为了培养孩子成为一个独立的、对社会有用的人,而不是一个“废物”、不是社会的“祸害”。两个基本点:一个是以孩子为本,尊重和保护儿童的权利;一个是以家长为主体,提高父母自身的教育素质。 
  为什么这样概括呢?因为家庭的本质是家庭关系,家庭教育是在家庭生活中,家庭成员之间持续不断的、自觉或非自觉的教育和影响。无论狭义的广义的怎么表述,都是大人和孩子之间的互动,而亲子互动是其中的核心成分。 
  从孩子的角度来说,他们需要大人的呵护、引领,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孩子的生存和发展,儿童的生存、发展、受保护、参与四项基本权利基本上包含了家庭教育的全部内容。对广大儿童的父母来说,尊重和保护孩子权利,是抚养教育孩子的底线和基本内涵,也是家庭教育的起点和归宿。 
  从父母的角度来说,无论职业角色多么辉煌,有多高的社会地位、当面对孩子的时候都是一样的,就是一个父亲或母亲,都必须认真履行对孩子的职责,水平高低是其素质决定的。而父母的素质包括自然素质和社会素质,如大脑、神经、体力等生理方面的素质是自然素质,主要通过遗传对孩子产生影响;社会素质包括心理素质、道德素质、文化素质等,这是社会成员共有的基本素质,主要通过父母言行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孩子;社会素质中还包括教育素质——这是为人父母的特殊素质即“专业素质”,包括:教育观念、教育方式、教育能力等,在教育活动中直接对孩子的心理、行为和亲子关系产生影响。教育观念引领教育的方向是否正确,教育方式体现教育行为是否科学、适当,教育能力决定教育结果的成与败。 
  教育部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提出“进一步明确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其中第一条就是“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要求“要始终坚持儿童为本,尊重孩子的合理需要和个性”“要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在我看来,新东方论坛提出的“心成长”就是 “以家长为主体,注重自身的教育素质提升”,这需要通过学习、实践,经历由无知到知之,到不断变得更好、更强、更成熟的一个过程。“心”指核心要素,“成长”是家庭教育的内在动力,自身成长了才能助推孩子健康成长;“新父母”就要有新思想、新姿态,把现代社会“以孩子为本,尊重和保护儿童权利”作为新的家庭教育和家庭教育指导的核心理念,这是家庭教育之道。 
  政府、学者、教育企业在对家庭教育认识上的不谋而合,充分体现了在新的社会背景下的深度思考和理性的升华,为人们认识家庭教育问题和破解难题理清了思路。 
  说到家庭教育问题,近年来人们总结的中国家庭教育的“八大误区”、“十大硬伤”、父母的“十大罪状”等等不胜枚举。概括分析这些问题,我觉得其症结一是对孩子权利的漠视,二是父母教育素质的缺陷,罗列再多的问题都可以归因到这两个基本点上。而尊重和保护孩子的权利和提高父母教育素质这两个基本点也是相互作用、相辅相成的。漠视儿童权利反映的是家长教育素质的缺陷,而提高家长自身素质也才能更好地尊重和保护孩子的权利。 
  事实上,家庭教育的两个基本点不是凭空想的。“尊重和保护儿童权利”是联合国几十年来始终为之努力事业,是全世界包括我国政府在内所有加入《儿童权利公约》国家共同的责任;“提高父母的教育素质”是我们国家所有有关家庭教育法律和工作文件的基本内容,是家庭教育指导的目的。只是在我国有关家庭教育的主流话语中“儿童权利”和“父母教育素质”的概念表述并不清晰,国人对此陌生、与此背离也就不足为怪了。 
  无论家长还是家庭教育指导者,站得高一点、思路宽一点来思考家庭教育问题,把功夫下在“悟道”上,才能悟出教育孩子、指导家长的真谛,把握好家庭教育的基本点,才不至于总是在大人、孩子的具体问题上纠结。 
  “教育孩子从改变自己开始,收获两代人成长”是我给新东方家庭教育高峰论坛的寄语,也是对家长和家庭教育工作者的期望。
 
来源:《新东方家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