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0日下午,中山市举行第一批枢纽型社会组织认定工作会议,七家社会组织被认定为枢纽型社会组织。
经评审,中山市青年志愿者协会、中山市慈善总会、中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山市清风自游人公益服务中心、中山市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联合会、中山市总商会、中山市共同长大公益服务中心七家单位获认定第一批枢纽型社会组织。此外,中山市私营企业协会、中山市环境科学学会、中山市小榄镇商会、中山市家庭教育指导师协会、中山市知识界人士联谊会、中山市横栏镇商会等六家社会组织纳入枢纽型社会组织培育计划。
据悉,对认定的市级枢纽型组织将给予20万元启动资金,对纳入培育计划的社会组织给予5万元资助。并以项目化运作方式,引导和支持枢纽型社会组织树立品牌意识,培育示范效应好、影响力大、带动作用强的品牌项目。据透露,2014年中山市社会管理与创新专项资金还将资助两个枢纽型组织体系建设项目,即团市委的广东共青团枢纽型社会组织综合改革试验区专项经费200万元以及市妇联的中山市妇联“温暖之家”枢纽项目80万元。
来源:《羊城晚报》2014年6月11日A2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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