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13日,市妇联决定授予中山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46个岗位为中山市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市妇联希望得市巾帼文明岗称号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巾帼文明活动创新发展,不断提高岗位综合素质,更好地发挥文明岗的模范带头作用,在中山新一轮的发展中再创新业绩;希望巾帼文明岗加强领导,强化管理,完善机制,促进巾帼文明岗上档次上水平;希望巾帼文明岗与村(居)联动,开展送科技、送培训、送文化、送健康、送温暖活动,实现经济与社会效益双丰收,为推进我市建设成为经济强市、和谐中山、宜居城市、法治社会、文化名城和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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