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荣获“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发布时间:2007-11-13 10:23:18
2007年2月6日,在中山市妇联十届九次执委(扩大)会议中,中山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荣获“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称号,中山市市委副书记彭建文向中山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代表中心副主任肖都好颁发了“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牌匾。
市委副书记彭建文(左一)向中山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代表中心副主任肖都好(右一)颁发“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牌匾